close

  駕駛寶馬車的車主在停車後準備駕車離開時,因兩元錢的停車費與停車收費員發生爭執。在附近執勤的交警上前調解時,意外發現車主竟是醉駕。最終,寶馬車主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並且5年內不得申領。
  8日16時20分許,正值新城區北垣小學放學時間,新城區交管大隊三中隊交警正在小學門前執勤。此時,從北垣小學對面的停車場傳來的爭執聲引起了交警的註意。交警上前瞭解得知,一名寶馬車車主因不願交兩元停車費與停車場收費員發生爭執。就在交警準備進行調解時,從寶馬車車主身上及車內聞到濃濃的酒精味。
  隨後,交警將該車主帶到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測試,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84.34mg/100ml,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。
  最終,交警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定,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,追究刑事責任;該車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(來源:內蒙古晨報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t77ttieh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