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受社會關註的“達州3名兒童扶摔倒老太被訛”事件有了新進展。昨晚,達州當地警方微博@平安達川稱,老太系自己摔倒,並非3個小孩推倒。老太和兒子屬敲詐勒索,對老太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,對老太兒子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罰款500元。
  ○事件回放
  今年6月15日,四川達州城區正南花園附近,70歲的蔣婆婆摔倒在地,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,共花去醫療費、護理費等2萬餘元。蔣婆婆摔倒後,手裡死死抓住一位9歲小朋友的手。小朋友家人表示,3個孩子當時是去攙扶老人,卻被誣陷。蔣婆婆則稱是小孩將自己撞倒。雙方各執一詞,5個多月過去了,事情尚未得到解決。11月21日,小朋友一方家長以敲詐勒索為名,向當地派出所報案,警方隨即立案調查。蔣婆婆一方則稱:“我們擬向法院提起訴訟,誓要討回一個公道。”
  目擊者:老太是自己倒的
  就上述事件,京華時報記者採訪了多位現場目擊者,他們都是樓下的商家和住戶。“那個老太摔倒的地方離我不到10米,我看得一清二楚,她是自己倒下去的。”在事發點不遠處開副食店的陳女士說,最開始是兩個老太太一起並肩往前走,走到一半時有個老太太慢慢地往地上倒,另一個老太太轉眼就不見了。
  “我當時還準備去扶她,看到3個孩子跑過去了就沒去。但等了一下見她還沒起來,我以為是孩子力氣小扶不起來,就跑過去。”當天下午在事發點的王女士說,“我跑近一看,老婆婆把那個小孩子的手腕緊緊抓著,小孩子的手上都勒起了紅印,我使了好大勁才把她的手掰開。”
  孩子家長:不堪其擾準備搬家
  事發時間已過去5個多月,但雙方就醫療費用由誰支付仍未達成一致。11月16日,老婆婆的家人背著她找到當事3個孩子中一個的家長江先生,將老婆婆丟在蔣先生家就走了,揚言不賠醫葯費老人就不走。江先生感到很委屈。
  老婆婆就這樣在江先生家住了兩天,江先生不堪其擾,甚至準備收拾東西搬家。
  舉牌尋證人:7目擊者願作證
  11月21日下午4點半,達州天空飄著小雨,江先生舉著寫有“尋找證人”的紙牌,站在6月15日事發現場的樓下。看到江先生舉的紙牌,住在底樓的唐婆婆主動過來打招呼。唐婆婆說:“我一定幫你作證,當天下午我看得清清楚楚,明明就是兩個老太婆一起走過來的,然後這個老太婆慢慢地往地上倒,另外一個就往回走了。”
  截至11月21日下午5點半記者離開時,已有7位現場目擊證人表示願意出來幫忙作證,並一一簽字按了手印。“不能助長這種歪風邪氣,不然以後哪個還敢做好事嘛。”其中一位願意出面作證的女士說出了這樣的話。
  ○最新消息
  蔣婆婆兒子被罰500元
  對於網絡上掛出的“3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,反被誣陷索賠”貼文,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南外派出所進行了全面調查。昨日當地警方微博@平安達川表示:現查明,傷者蔣某某系自己摔倒,並非由3個小孩推倒(有3名目擊證人證實),且傷者蔣某某的傷情系事發日(6月15日)形成,與網上流傳的傷者在幾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(有醫院病歷證實)。
  綜合調查相關情況,蔣某某、龔某某(蔣某某的兒子)的行為屬於敲詐勒索行為。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九條之規定,決定對蔣某某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(因違法人員蔣某某已滿70周歲,依法決定不予執行),同時對龔某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。
  據京華時報  (原標題:當事老太被處行政拘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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